燕赵晚报讯(记者冯月静)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建筑活动者,都须缴纳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以下简称“安全措施费”)。不缴纳安全措施费,项目不能开工。这是日前市建设局下发的《石家庄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监督管理规定》中规定的。
据介绍,安全措施费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落实安全施工措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等所需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