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带物业一起告
王先生得知,该蛋挞摊主为张先生,租赁的是熟食店的门前空间,而熟食店经营者钮先生租赁的临时板房又是小区物业建立的。
6月20日,王先生找到了律师,要起诉物业、钮先生、张先生。他搜集证据、写了起诉书。
记者在“民事起诉状”上看到,原告为小林,法定代理人为王先生。“诉讼请求”写着: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等各项经济损失41052元;判令被告给付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70000元;判令被告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拆除违章建筑和临时摊点;判令被告向原告书面赔礼道歉。
6月23日,桥西区法院受理此案,7月5日法院曾派人到小区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