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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四类大病 下月起按病种付费

    本报讯(记者 王丽强) 记者从省卫生厅获悉,从9月1日起,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将对宫颈癌、乳腺癌、重性精神病、终末期肾病4类重大疾病实行住院最高限额付费或定额付费。

    根据实施方案,新农合对宫颈癌、乳腺癌收费限额标准分别为:省级定点医院1.2万元、1万元,市级定点医院1万元、9000元,县级7000元、6000元。重性精神病住院最高限额付费标准为1.1万元。对终末期肾病血液透析、腹膜透析实行新农合定额付费。血液透析(每次)定额收费标准省、市、县分别为400元、380元、360元,腹膜透析(每袋)省、市、县均为42元。对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没有超过最高限额的,新农合按实际发生医疗费用的70%补偿。超过最高限额的医疗费用将由救治定点医疗机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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