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秋凌 通讯员 赵小茜)9月6日记者从省物价局获悉,9月开始到12月15日,物价部门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重点检查2010年秋季开学以来发生的收费行为。广大市民一旦发现违规收费行为请拨打“12358”提供线索,进行举报。
据了解,本次专项检查的重点是: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收费政策落实情况;中职教育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收学费政策落实情况;免除符合当地政府规定接收条件、在公办学校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杂费、借读费政策落实情况;义务教育阶段继续收取与录取学生挂钩的捐资助学费用的;与招生入学挂钩的乱收费行为;未达到民办学校要求的改制学校,以民办学校名义乱收费的行为;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落实情况;幼儿园(所)收费政策执行情况;高等学校招生乱收费的行为;高等学校以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为名,向安排财政拨款研究生收取学费的行为;未经批准,擅自缩减研究生计划内招生数,以招收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研究生名义多收费的行为;继续收取各类证卡工本费(初次办理)、押金、保证金的行为;高等学校未经法定程序审批,以中外合作办学、示范性软件学院等名义乱收费的行为;冒用学历教育名义在录取体制外违规招生并收费的行为;成人教育及自学考试超标准及自立项目乱收费的行为;民办高校(包括独立学院)学历教育未按照所在地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和标准违规收费的行为;各级各类学校通过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或班委会等形式强制服务、强行收费的行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