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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对危重急诊病人要“先救治后补交费用”

    河北新闻网讯(燕赵都市报记者刘红)省卫生厅、省中医药管理局13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门急诊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医疗机构对危重急诊患者按“先及时救治,后补交费用”原则进行救治,确保急诊救治及时有效。同时,按照病人的疾病危险程度及时认真进行分诊,对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患者应当立即实施抢救,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通知要求各地、各医疗机构要认真落实首诊负责制。首诊医师要对接诊患者,特别是对危、急、重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会诊、转诊、转科、转院、病情告知等医疗工作负责到底,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推诿急诊患者。

    通知还要求各医疗机构要认真书写急诊病历,确保每位就诊患者病历资料的完整性和治疗连续性。门急诊病历记录应当由接诊医师在患者就诊时及时完成,就诊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抢救危重患者时,应当书写抢救记录,内容包括病情变化情况、抢救时间及措施、参加抢救的医务人员姓名及专业技术职称等。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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