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河北省卫生厅获悉,我省决定对全省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此次督导检查内容主要有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情况,主要包括是否按规定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包括省增补药品);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药物配备使用比例是否合理;是否执行省中标挂网采购目录;基层医务人员基本药物使用是否做到了合理。同时,还将督导检查基本药物网上采购情况,这包括是否按规定实行基本药物网上采购,采购流程是否顺畅,采购计划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采购非中标药品替代中标药品现象。
基本药物供应配送也是督导检查重点,包括基本药物是否由中标企业自行委托经营企业进行配送或直接配送;是否能按规定及时清点、网上确认入库;有无断货缺货现象;药品的仓储条件是否符合有关要求;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情况,包括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执行情况,是否在省政府规定的时间内取消药品加成、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有无加价销售现象等。
本报记者 王凤伟
实习生 赵俊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