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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年限起重机械严禁施工

    本报讯 (记者 宋钧)近日省住建厅下发《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施工单位和相关部门迅速开展建筑起重机械隐患排查工作,超过使用年限的建筑起重机械,坚决禁止租赁和进入施工场地。

    目前,我省建筑施工已全面进入冬季施工阶段。冬季风、雪天气增多,气温较低,是各类事故的高发期。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迅速遏制事故多发势头,省住建厅下发了《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通知要求,各施工单位要迅速开展建筑起重机械隐患排查工作,严格施工电梯、塔吊等起重机械备案、安拆告知、使用登记、日常维护保养和监督检查各个环节的管理,加大监督检查管理力度。对国家明令淘汰严禁使用的、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的、达不到国家和行业安全技术标准规定和没有齐全有效安全保护装置的建筑起重机械,坚决禁止租赁和进场。此外,使用单位必须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周围环境以及季节、气候变化,对建筑起重机械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重点做好设备的检测、维修和保养,确保各种安全装置、限位装置有效可靠,同时,要保证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和指挥、安拆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坚决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

    各施工单位和相关部门要将“防火、防冻、防滑、防中毒”作为冬季施工的重点工作,要根据气候变化,灵活安排不同工种工作,遇大风、大雾、雨、雪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室外作业,及时清除施工现场的积水、积雪,采取有效的防冻、防滑措施后方可进行正常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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