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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市将PM2.5纳入常规空气质量评价

    河北新闻网讯 (河北日报记者 石丽珠)据环保部公布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PM2.5即直径小于等于2.5微米的颗粒物将纳入常规空气质量评价,据悉,石市PM2.5试点监测工作已经开展。

    PM是英文“particulate matter(颗粒物)”的缩写,PM2.5则是指大气中直径小于或等于2.5微米的颗粒物,也称为“ 可入肺颗粒物”。它的直径还不到人的头发丝粗细的二十分之一,但它对空气质量和能见度等有重要的影响。

    据介绍,与直径较大的大气颗粒物相比,PM2.5含有大量有毒、有害物质,且在大气中的停留时间长、输送距离远,因而对人体健康和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更大。为更科学、准确地反映大气质量状况,引导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积极开展相应的大气环境保护工作,此次国家计划将PM2.5纳入空气质量评价。

    石市作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的试点城市,自今年6月起,便选择了两个点位开展了试点监测工作。其中,监测指标包含PM2.5、PM10等11项监测因子。石市有关人士表示,该市将根据环保部统一安排部署,逐步全面开展PM2.5监测工作,并适时向社会公布监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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