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云萍) 记者昨天从石家庄市劳动监察大队获悉,为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市人社局、建设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公安局、国资委、工商局、总工会决定,从现在起至2012年1月15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严查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此次检查主要集中于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检查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施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等。检查内容包括用人单位按照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情况;用人单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企业经营者拖欠农民工工资逃匿的情况;用人的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用人单位为农民工缴纳社会保险情况;用人单位非法用工、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等严重违法行为。通过专项检查,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保证春节前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基本结案、群体性事件基本得到控制,有效化解劳资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好广大农民工的工资报酬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