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丽强)记者从省卫生厅获悉,今年年底之前每个设区市至少要选择1个县(区)作为试点地区,推进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开展,力争到明年底前在全省普遍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
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是落实新医改 “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重要内容,是政府免费提供的公共卫生产品,主要任务是由各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协助基层卫生监督机构开展食品安全、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等方面的巡查、信息收集、信息报告并协助调查。
每个社区、乡镇应当设置至少两名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人员岗位。有条件的地区要积极探索建立专职的卫生监督协管员制度,设立专职卫生监督协管员岗位,并纳入编制规划。卫生监督协管员经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培训与考核合格后发放《卫生监督协管员聘任证》,并可配备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服,统一着装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