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顾晓萍)日前,省教育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取暖工作通知》强调,要采取有力措施,强化责任,不留漏洞,不落死角,有效保障师生冬季取暖效果和安全。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立即组织开展对所属中小学校冬季取暖专项排查活动,全面掌握所属中小学校冬季取暖设施运转和更新维护、锅炉工持证上岗、取暖用煤储备等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严禁以任何理由降低取暖标准、缩短取暖时间。农村中小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取暖安全工作,坚决杜绝因设施维护不及时、资金拨付不到位和安全责任制未落实等原因,造成学校不能正常取暖、取暖温度达不到要求或发生取暖安全责任事故等问题。
各市、县要建立和完善学校供暖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所属县(市、区,含省直管县)中小学取暖情况进行督查。凡发现没有正常供暖、随意缩短供暖时间、降低供暖标准或存在取暖安全隐患的学校,要立即纠正,彻底整改;问题严重的,要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