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日报讯(记者 宋 钧 通讯员 李红强 冯建磊)我市今年第二批公共保障房申请正在进行中,昨日,记者就市民在申请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采访了市住房局相关负责人。
问:非全日制大中专院校的毕业生,可以申请保障房吗?
答:可以申请。新就业人员申请公共保障房需要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本市市区常住户口或暂住证(居住证);2、持有大中专院校毕业证,毕业未满5年;3、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4、本人及家庭成员在市区无私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5、收入稳定、有能力支付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
问:原来挂靠户口的地址已经不存在了,还能申请保障房吗?
答:户口挂靠地址不存在或挂靠地址不是居住用房的居民也可以申请本批次的公共保障房。
问:正在享受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有房,但面积特别小,能申请这批的保障房吗?
答:可以申请。对于正在享受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住房困难家庭,可填报《石家庄市公共保障房配租意向申请表》,直接参与本批次保障房的摇号分配。
问:矿区户口,没有石家庄的居住证,可以申请保障房吗?
答:可以申请。持有矿区户口的居民只要能证明是矿区户口,就不需要再提供居住证(暂住证),可按照外来务工或新就业人员的条件来申请保障房。
问:新就业人员,单位没有专人负责申请保障房怎么办?
答:外来务工和新就业人员,如果单位没有专人负责申请的话,也可由申请人当中的一人负责统一组织集中办理申请,不过,申请人也须持有单位出具的相关材料,即《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市住房局提示
今年我市第二批1707套公共保障房申请将于8月31日结束,无论是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还是新就业人员、还是外来务工人员,亦或是正在享受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住房困难家庭,都可以申请此次的公共保障房。有意向却还未填写申请表的居民抓紧时间,申请人可提前按要求准备好相关资料,到相关街道办或单位前去领取申请表,也可登录石家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自行下载申请表。
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申请;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须通过工作单位进行申请,如果单位没有专人负责申请,也可由申请人当中的一人负责统一组织集中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