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日报讯(记者 范玉蕾) 秋季开学在即,为有效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的发生,保障学校师生饮食安全,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生活环境,市政府食安办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县(市)、区组织在秋季开学前后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督导检查。
此次督导检查重点为:全市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内的自营、联营、承包等多种形式的食堂及食品生产、加工、销售、配送等单位的监管情况;距学校门口直线距离500米范围内的小超市(小商店)、小作坊(含现场制售)、小餐饮(含早餐点、早餐车)和学校周边小餐桌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情况以及对无证食品生产经营摊贩的治理、取缔情况;学校教职员工、学生(含学生家长)的食品安全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情况。
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市政府食安办决定于8月27日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市政府食安办将派出检查组,对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随机进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监管措施不落实,整改工作不到位的,要对相关县(市)、区政府和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对因工作不力导致群众多次举报并被查实或者发生食品安全恶性事件、食物中毒事故的,要依照《石家庄市食品安全责任追究机制》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