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日报讯(刘 欣) 自今年3月份起,栾城县创卫办开始实行向需要整改的单位发放“督办卡”制度。“督办卡”就整改责任人、整改要求、反馈时间、督办部门、督办责任人等做出了明确要求,促使问题的解决落实到位。截至目前,县创卫办已下发“督办卡”87余份。
据了解,县创卫办督查室根据督查结果,对落实不到位或是动作慢的部门,及时下发督办卡,并跟踪督办。“督办卡”内容有被督查部门存在的问题、整改要求及办结时限等具体内容,由整改部门“一把手”或主管副职签字。“督办卡”一式三份,创卫办一份,被督查单位一份,上报一份。承办部门必须在办结时限内完成督办事项,并填写办理结果上报;对办结时限较长的交办事项,要及时反馈办理进度;对于一些因客观原因致使督办事项办结有困难的,相关部门必须向创卫办说明,共同研究解决办法。
“通过实行‘督办卡’制度,干部工作的积极性有了明显提高,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各单位协调联动,紧密配合,有问题主动请示和联系创卫办,力争早日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创卫办督查室工作人员介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