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日报讯 (记者 王 静)截至10月底,我市16—59周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应参保缴费299.47万人,实际参保缴费278.01万人,参保缴费率92.83%;有97.31万人正在按月享受待遇,累计发放养老金7.54亿元,养老金做到了按月足额发放,社会化发放率100%。
2009年和2011年,国务院先后启动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我市作为首批试点单位于2011年正式启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框架已基本形成。
市社保局从首批试点县开始,就着手建立全市统一的规章制度。工作人员发现,部分离县、乡金融网点远的参保居民,办理缴费和领取养老金不方便。社保部门便会同市级金融机构,确定试点村,试行“金融业务不出村办理”,为群众缴费和领取养老金提供更为方便的服务。同时,还明确了金融机构在储蓄网点设立专用窗口,对行动不便,不能亲自去储蓄网点支取养老金的人员,可按金融机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委托子女或他人代取。行动不便的孤寡老人,在金融机构备案的村协办员可代为支取养老金。
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开展,标志着我市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基本建立,向着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目标迈进了一大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