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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医保定点医院须由单位办理

    石家庄日报讯(记者 王静)2013年度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职工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变更工作正在进行中,2013年需要变更本人定点医疗机构的,即日起由用人单位自带U盘到医保中心相关科室拷取门诊定点医疗机构信息,办理变更手续,截止日期为2012年12月20日。

    据了解,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职工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变更手续必须由单位统一完成。“可能有一部分人已经没有具体单位了。但是所有的参保职工,包括离退休人员,都有代管单位。如果需要变更门诊定点,可以到医保中心相关处室查询代管单位和代管人的电话,跟相关负责人联系。”市医保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职工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变更系统要求由单位统一变更,因此,个人是不能自己完成变更的。

    相关负责人还特别提醒,今年新参保人员,或2012年没有选择门诊定点医疗机构的人员,初次选择门诊普通病和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可通过以下两个办法:一是到自己选择的具备职工普通病和慢性病门诊医疗服务资格的协议医疗机构门诊收费窗口办理;二是由用人单位统一到医保中心办理。职工选择门诊定点后,按医保结算年度(上年度的12月26日至当年12月25日)一年内不可变更。“两种选取定点医疗机构的方式以时间优先为原则,先选定哪家以哪家为准。”该负责人提醒,门诊定点选择没有时间限制,一年内可随时选择。如果没有选择,则无法享受这项待遇。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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