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王女士来电:
跃进路与建华大街交叉口,一根钢管插进一辆车的车窗里了。
本报讯(记者 苗静 实习生 于洋) 调查:
昨日15时许,记者来到跃进路与建华大街交叉口东侧,看到一辆灰色的京牌长安福特轿车,停在富华大酒店前。车的前挡风玻璃上插着一根1米多长的钢管,钢管以接近垂直的角度穿透了挡风玻璃,又插进了仪表台内。
记者注意到,富华大酒店主楼有11层,裙楼有5层,这辆车停在裙楼南侧,而这5层楼的窗户都只有半米见方的窗扇可以打开,且是向下开的。车主段先生因此判断,这根钢管从窗户里掉出来的可能性很小。记者随后登上主楼的11楼向外望,发现裙楼楼顶上还有几根一米来长的杆子,但因距离太远,不知是钢管还是木头。
车主段先生是北京人,开车来石家庄看朋友。11时许,段先生和朋友到富华大酒店一楼的东来顺饭店吃饭,把车停在了酒店门口附近。“当时还交了4元停车费。”段先生说,14时许他们吃完饭出来时,就发现车变成了这个样子,不知道是不是与14时许那阵大风有关。当时,停车场收费人员报了警,民警现场调查后,表示车主需要与该酒店联系,协商赔偿事宜。
15时许,记者来到富华大酒店,前台一名工作人员说,酒店部分楼层租出去了,她是酒店客房部的,只能联系相关负责人。经多方联系,17时许,一位自称李主任的负责人来到现场,与段先生商谈赔偿事宜。段先生说,他和两位朋友原本打算吃完午饭就回北京,晚上还安排了别的事,现在事情都耽误了。因为这件事有责任方,所以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经多次协商,李主任最后表示,段先生交了停车费,停车场和段先生吃饭的饭店都有责任。他们可以先给段先生修车,再向其他相关责任方追究责任。
石家庄为民法律事务所主任李淑红表示,砸中车的钢管属于谁,谁就应承担主要责任。如果无法确定钢管的归属,停车场、饭店及大厦物业应共同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