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岳金宏) 为进一步规范河道管理秩序,我市将从即日起至5月31日,集中开展河道清障行动,清除全市行洪河道内的各类主要违法违章阻水障碍物。
此次河道清障对象为全市行洪及排沥河道内的主要违法违章阻水障碍物。有堤防河道清障范围为两岸堤防(含堤防)之间水域、滩地,无堤防河道清障范围为现行管理范围内或设计洪水之间的水域、滩地。
此次清障工作将由市水务、国土等部门协同推进,各县(市)区负责所辖区域河道清障工作的具体实施,采取有效措施,集中开展清障行动。5月31日前,市政府将组织清障工作专项验收,对未完成任务的县(市)区进行通报批评问责追究的同时,责成其限期清理应清未清的阻水障碍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