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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治雾霾建议——机动车尾气污染

    针对机动车尾气污染,民盟石家庄市委员会提出,2011年7月1日开始,全国实施机动车尾气国IV排放标准,目前,我国各汽车生产厂家都已掌握和制造了符合国IV甚至更高排放标准的发动机。然而,省会现在使用的是国Ⅰ或Ⅱ的燃油,这些油品含硫量分别是国Ⅲ燃油的5倍和3倍,是国IV燃油的16倍和10倍,燃油品质的滞后也给机动车尾气防治带来了严重的影响,给环境和人体带来了一定的危害。 为此,他们建议对车用油品进行环保管理。充分利用我省冀中能源集团优势,加快煤变油技术研发,给我省油品市场尤其是省会市区加油站提供国Ⅲ或国IV燃油,减少SO2排放和NOx排放总量。设立车用燃油实验室,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我市加油站点的油品进行监测,并制订相应的管理制度,保证燃油达标和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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