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

我市征集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

    本报讯 (记者 王 静) 为顺利开展201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帮助高校毕业生提升职业能力,尽快实现就业,根据国家和省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部署,结合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若干政策的意见》,我市将继续为2013年高校毕业生征集就业见习岗位,即日起,凡在我市辖区内办理工商注册或法人登记的单位均可报名申请。

    此次见习岗位征集主要面向规模大、效益好的优质企业,特别是全市工业50强企业和本地重点骨干企业以及岗位技术含量高、盈利能力强、福利待遇好的中小微企业;鼓励各小微企业以“楼宇就业基地”为载体,统一承担就业见习任务。

    按照规定,用人单位申请承担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任务,须承诺在见习人员见习期满考核合格,本人自愿的前提下,予以留用;要填写《石家庄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单位申请表》,并提交申请报告、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承担见习任务承诺书,以及其他相关材料。申请表电子文件可在邮箱中下载。邮箱地址:sjzjyjx@163.com,密码:sjz123。登录后点击左下角“网络磁盘”中查找下载。

    据了解,见习单位要按月足额发放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助,并办理见习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包含意外伤害医疗责任险),见习单位每季度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就业见习补贴,见习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见习期间高校毕业生的基本生活补贴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资金由见习单位和财政共同分担,见习单位负担150元,其余由财政负担。就业见习补贴采取先垫后补的办法,用人单位不能先行垫付见习补助和不能按比例分担见习岗位补贴的不列入见习单位征集范围之内。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征集的见习岗位,须于7月20日前报市就业服务局,经批准后与见习单位签订承担高校毕业生见习任务协议;之后如有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的岗位,仍将大力征集,并向社会公布,最大限度为毕业生提供可供选择的合适岗位。

    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前两年见习岗位对接的基础上,市就业服务局将要根据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整体进展情况,适时开展毕业生见习报名和岗位对接工作,并组织见习人员统一上岗。市内各区人社部门也将积极探索“楼宇就业基地”承担就业见习任务工作机制,创新工作体系,方便基地内小微企业见习工作管理,提升毕业生就业见习成效。咨询电话:89631828 89361826 89631800。河北新闻网

分享到
更多
【责任编辑:田士威】
  • 河北新闻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 法律顾问:河北球衡律师事务所 杨建国 联系方式:18931159383
  • www.hebnews.cn copyright© 2000 - 2013
  • 新闻热线:0311-67562054 广告热线:0311-67562966 新闻投诉:0311-67562994
  • 冀ICP备09047539号-1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06002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冀)字第101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311618号
  •  公共信息网络安全报警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