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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0日起景点收费明码标价

2013-08-27 10:27:54 来源:石家庄日报

    本报讯(记者 焦莉莉 通讯员 赵小茜)为进一步规范游览参观景点价格行为,维护旅游市场价格秩序,省物价局根据旅游市场价格行为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了《河北省游览参观景点收费明码标价规定》,经过半个月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将于9月10日起正式实施。

    规定要求,各游览参观点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明码标价,并明确了优惠人群的范围,从而达到规范旅游行业价格行为,保障旅游市场有序竞争,促进我省旅游行业健康发展的目的。广大群众可登录河北物价网站在“监督检查”栏目查看该管理规定,并积极参与监督,如发现有游览参观点不按规定执行,可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进行举报。河北新闻网

【责任编辑:田士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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