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石家庄市统计局了解到,按照全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总体安排,我市经济普查现场核查工作已于近日正式开始。活动至11月30日结束。
据悉,现场核查实行在地核查的原则,核查人员将携带核查单位名录,逐户进行核查,查验相关证照,按照单位界定条件及有关规定,判断其是否属于本次普查的对象,如果确认属于本次普查的法人或产业单位,就需要填报《现场核查表》并复印相关证照(工商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现场核查,是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中最关键的一环,现场核查工作的好坏,直接决定了普查登记工作的质量和普查数据质量。对此,石家庄市第三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希望广大被调查单位支持和配合核查工作,为搞好我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做出贡献。(记者 吴 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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