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交管部门查处的机动三轮车及非法营运的老年代步车。记者 张晓峰 摄
“每天11时至13时,16时30分至18时30分的交通高峰期起步价为10元……中途上客乘客不能拒绝,如需加急或特殊原因要交双份车费。对本须知有异议者提出下车,要交纳起步价……最终解释权归本车主所有。” 这份令人啼笑皆非的“霸王条款”,是一辆非法营运的“三马子”驾驶人贴在车厢内的《乘客须知》。
一辆“老年代步车”驶过路口时被交警拦下,驾车人手忙脚乱地拿起一块毛巾挂在车前风挡玻璃上,挡住了非法营运使用的“空车”灯——这是记者在昨日交管、运管部门联合开展整治“三车”统一行动中看到的一幕。
一个路口扣留20多辆“三马子”
按规定,我市二环路以内禁止“三车”(机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人力营运三轮车,俗称“三马子”)行驶。9时40分许,记者在建设大街与中山路口看到,路口正在进行地铁施工,有限的通行空间内,仍不时有“三马子”挤在车流中从路口通过。一有“三马子”驶过,路口交警即上前拦停。这些“三马子”大多无牌无证,外形大小不一,车上自制的车棚也是五花八门,有的还张贴了一些花花绿绿的广告,非常有碍观瞻。
9时50分,一辆“三马子”被交警拦下,驾驶人一再辩称车是自家用的,然而交警很快从他的车上发现了空车灯、顶灯,车厢内还贴着一张他自己打印的《乘客须知》,这名驾驶人只得承认其从事非法营运的事实。
记者注意到,这名驾驶人将一张《石家庄出租车起步价涨为8元》的剪报贴在了车棚内,贴在车厢内的《乘客须知》实则为一份宰客的“霸王条款”,上边写着:“乘客应将烟头及烟灰扔到车窗外,扔在车内将罚款20元……每天11时至13时,16时30分至18时30分的交通高峰期起步价为10元……中途上客乘客不能拒绝,如需加急或特殊原因要交双份车费。对本须知有异议者提出下车,要交纳起步价……最终解释权归本车主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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