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政府召开第十四次常务会 建立贫困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提高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和孤儿养育标准
昨天上午,石家庄市长王亮主持召开市政府第十四次常务会议,对涉及民生的一系列政策进行了研究。会议提出建立贫困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提高我市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和孤儿养育标准。
“建立并实施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是今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中确定的民生任务。会议研究并原则通过了《关于建立贫困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对补贴对象、补贴标准、申领程序等进行了明确。确定了全市(含省管县)城乡低保对象中就业年龄段(男16—59周岁、女16—54周岁)、持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一、二级视力、肢体、智力和精神残疾人为补贴对象。补贴标准为:市内区(含高新区、正定新区、化工园区)一、二级“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抚养或赡养义务人)中残疾人300元/人/月,其他一级200元/人/月、二级100元/人/月;其他县(市)、矿区一级100元/人/月、二级50元/人/月,与目前享受的低保、城乡医疗、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政府补贴、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只可叠加,不能冲抵。
会议确定,提高我市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和孤儿养育标准,我市非省财政直管县(市)区城市低保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500元,农村低保平均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2700元,农村五保供养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6000元,散居孤儿养育标准每人每月700元、机构养育孤儿标准每人每月1150元。
会议对省政府提出的“食药安全 诚信河北”行动计划(2013—2015年)的要求进行部署。会议提出,我市在“食药安全 诚信河北”行动计划中,加快食品医药产业转型升级,加强分类指导,推动聚集发展,优化发展环境;落实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严格内部管理制度,强化自检能力建设,探索多元履责措施;严格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健全全程监管机制,完善风险防控措施,提升监管执法能力;加强道德诚信建设,完善联动奖惩机制;构建社会共治格局,完善基层监管网络;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将行动计划的推进工作纳入各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的综合考核目标,进行责任考核。
会议研究并原则通过《河北省卫星导航与位置服务产业(石家庄)科技发展实施方案(2013—2020年)》、《关于调整天然气供热运行补贴标准的意见》,听取了关于全市废热利用集中供暖项目有关情况的汇报。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具体事项。(刘 娴)
【责任编辑:见习编辑王春锐】想爆料?请拨打新闻热线0311-67562054,登录河北新闻网新浪微博(@河北新闻网官方)或通过投稿邮箱:(hbrbwgk@sina.com)提供新闻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