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年终近在眼前,个人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申报工作的序幕已然拉开。作为一名合格的公民,我们每一个人都有必要了解清楚自己的收入状况,从而依法纳税。本期《南京税务》将告诉你,哪些收入被计入年所得12万元,应该在哪里申报等信息。
年所得12万元构成多样化
近日,某咖啡连锁店的商标持有人向建邺地税局税务人员咨询,今年我年所得还没有达到12万元,但年底前我将取得一笔提供商标权的收入,我想知道提供商标权的收入是否应计入年所得。
税务机关提醒纳税人,年所得超过12万,不仅仅包括个人工资薪金。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6]162号)的规定,年所得12万元以上,是指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取得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的合计数额达到12万元。该咖啡连锁店商标持有人的因提供商标权取得的收入属于“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范围,也应计入个人年所得。
此外,各项所得的年所得计算方法也有所不同:1、工资、薪金所得,按照未减除费用及附加减除费用的收入额计算。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按照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实行查账征收的,按照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计算;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按照纳税人自行申报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或者按照其自行申报的年度应纳税经营额乘以应税所得率计算。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按照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计算,即按照承包经营、承租经营者实际取得的经营利润,加上从承包、承租的企事业单位中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计算。4、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未减除费用的收入额计算。5、财产租赁所得,按照未减除费用和修缮费用的收入额计算。6、财产转让所得,按照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即按照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转让财产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计算。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收入额全额计算。
12万元纳税申报是含税收入
南京某公司职员张小姐接到地税局发出的年所得超过12万元的申报提醒。她前往公司财务处进行查询,发现实际收到的工资为11.8万,而且都按照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了。为此,张小姐感觉很纳闷,每月工资都已申报缴纳税款,而且年所得也未超过12万,为什么还要进行12万元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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