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 国内国际 政务 评论 历史 论坛 博客 投诉 视频 娱乐 图库 热点 财经 房产 健康 教育 旅游 汽车 电力 国企

2012-2013年度 石家庄肇事逃逸21人被终身禁驾

2014-01-10 09:26:13 来源:燕赵晚报

    记者昨天从石家庄市交管局了解到,因为交通肇事逃逸被追究刑事责任,2012-2013年度石家庄市共有21名驾驶人被终身禁驾。据了解,此21名驾驶人均犯有交通肇事罪、且已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

    据介绍,市交管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和“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之规定,对2012-2013年度因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后驾车逃逸的21名驾驶人实施终身禁驾处罚。他们是李佳波、段君涛、韩晓阳、张恒皎、许芳、陈子强、王永庆、王敬峰、张召旺、李增级、宋怀宇、陈小五、宋亚涛、李国振、董红章、赵晓萌、杨杏涛、张亚朝、魏彦振、牛鹏飞、王江伟。

    据介绍,2013年,石市共新增机动车27万余辆,机动车进入家庭仍处于井喷状态。随着机动车的快速增加,交通事故有所增加,发生交通事故特别是严重交通事故后,个别驾驶人不是紧急救助伤员和向公安机关报警,而是趁着夜色逃逸。交通肇事逃逸后,就要承担刑事责任。交管部门去年以来,加大了对交通肇事逃逸的追讨力度,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成功追讨率97%以上,其余正在追讨中。

    市交管局提醒: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是最愚蠢的选择。最佳选择是紧急救助伤员并向公安机关报警。(记者孙会芳)

【责任编辑:王春锐】
分享到
更多

想爆料?请拨打新闻热线0311-67562054,登录河北新闻网新浪微博(@河北新闻网官方)或通过投稿邮箱:(hbrbwgk@sina.com)提供新闻线索。

实用资讯
  • 河北新闻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 法律顾问:河北球衡律师事务所 杨建国
  • www.hebnews.cn copyright© 2000 - 2014
  • 新闻热线:0311-67562054 广告热线:0311-67562966 新闻投诉:0311-67562994
  • 冀ICP备09047539号-1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06002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冀)字第101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311618号
  •  公共信息网络安全报警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