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石家庄市卫生计生委获悉,2013年石家庄市新农合补偿人次、补偿费用再创新高,全年累计补偿参合农民1618.9万人次,补偿金额18.65亿元。
2013年是我市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第7年。当年新农合筹资标准提高到340元,其中个人出资60元,各级财政补助280元。全市共有565.7万名农村居民参加新农合,参合率达到97.64%。
为了让参合农民最大限度受益,我市将肺癌、食道癌、胃癌等14类疾病纳入了重大疾病保障范围,保障病种提高到20种,保障水平达到70%,且补偿费用不计入基本报销补偿封顶线。全年共补偿重大疾病1697人,补偿3192万元。在全省率先开展了大病保险试点工作,按照每位参合农民20元的标准,从新农合基金中列支资金,实行市级统筹,通过购买商业保险,对新农合报销后医疗费用负担仍然较重的患者给予再补助,最高补助额由9万元提高到25万元。大病保险全年共补偿27793人,补偿费用0.98亿元。(记者王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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