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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警方揭秘非法集资常见种类及形式(图)

来源:燕赵晚报

 

    警方提醒:当一些单位或个人以高额投资回报兜售高息存款、股票、债券、基金和开发项目时,一定要认真识别,谨慎投资。(资料图片)

    5月15日,是全国公安机关打击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石家庄市公安局联合有关行政部门,在先天下广场举办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活动。在多发性经济犯罪中,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内容很广,造成的损失也比较严重,而且隐蔽性也很强。民警提示: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参与者投入非法集资的资金及相关利益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当一些单位或个人以高额投资回报兜售高息存款、股票、债券、基金和开发项目时,一定要认真识别,谨慎投资。

    非法集资案件或将集中爆发

    据有关专家介绍,非法集资案件或将表现为集中爆发态势。非法集资类案件因吸储范围广、涉及人数多、集资金额大,多数通过借新债还旧债的模式来延续集资链。非法集资类案件初期往往以民间借贷的形式出现,公安机关早期无法介入,使得其从开始到案发往往具有较长的潜伏期。

    有关专家分析,石市非法集资案件自2006年开始逐渐活跃,案件从滋生到案发,潜伏期平均为3至6年。其中2012年爆发的案件不少系自2008年开始集资,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在全球金融危机背景下,2009年中央政府启动财政资金救市,各级政府也纷纷出台相关扶持中小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在融资贷款上进行倾斜,客观上使得一些企业资金链断裂的风险得到了延缓。而自2011年后,随着国家金融政策的紧缩,一些非法集资者的融资活动难以为继,导致此类案件在近一两年集中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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