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中考:今秋起取消初中择校生分配生资格

来源:石家庄新闻网  2014-07-10 16:39:45  责任编辑:王春锐

今秋起取消初中择校生分配生资格

    ■从今年秋季入学起,石市将取消初中择校生分配生资格,以从源头遏制学生、家长的择校动机。(资料图片)

    昨日,石家庄市招生委员会印发了《石家庄市2014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了进一步抑制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等问题,《方案》接连调整了中考择校生比例、高中分配生比例和高中班额,并取消了初中择校生的分配生资格,通过系列政策的配合,从制度上遏制择校热现象。

    变化 :高中分配生比例提高到90%

    根据《方案》规定,2014年,石市将市区范围内20所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公助生招生指标的90%,依据本县(市、区)或辖区内各初中学校报考普通高中的学生人数,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该部分招生指标以下简称分配生)。分配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分别参照20所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公助统招生录取分数线,下浮50分确定,实行分学校录取。市区20所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下达到初中学校的分配生方案由市教育局确定。户口在石市,在外地就读初中,回石市报名参加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按同等比例享受分配生政策。

    变化 :高中择校生比例降为10%

    按照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审计署、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等5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2014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在今年的中招录取过程中,石市每所普通高中学校招收择校生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不含择校生数)的10%。

    变化 :取消初中择校生分配生资格

    按照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今年《方案》明确提出,初中择校生不享受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公助生指标分配到校政策,从2014年新入学初一年级学生开始执行。方案同时明确,对违反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出现未经批准转出或接收学生、虚假中考报名等扰乱招生秩序的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减少该校的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分配生数额,并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变化 :高中班额不超过56人

    将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部分公助生招生指标分配到校,规范学籍管理是基础。石市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和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严格班额管理,班额以不超50人为宜,最大班额不超过56人,严格控制借读生。

    四大政策调整抑制择校热

    对于今年中考政策的这四大变化,石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四项政策调整相互配合,都是为了抑制择校热的出现。“高中择校生比例降低到10%以后,公助生的比例就提高到90%,这就意味着省级示范性高中在招生人数不变的情况下,通过中考考试享受公助名额的考生多了,有利于减轻考生的学费负担,这一变化也为石市全面取消普通高中择校生打下坚实基础。同时,提高公助生中分配生的比例,可以让非热点学校的应届初中生考入省级示范性高中的机会更大,这样家长在给孩子挑选初中学校时,就会做出慎重的选择。限制高中班额,则有助于高中学生享受到更好的教育。”该负责人表示,最后明确规定从2014年初一年级开始,初中择校生不享受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公助生指标分配到校政策,将从源头遏制学生、家长的择校动机,“要知道分配生是享受下浮50分录取的优惠政策,在每一分都很珍贵的中考中,这项政策还是有很大吸引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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