堵心:绕远路还多收钱 石家庄如此的哥太不靠谱

来源:河北新闻网 2015-01-19 14:53:01 责任编辑:王春锐

  燕赵都市报记者王依

  近日,石家庄市民白女士向燕赵都市报反映,自己打车回家时,出租车司机以“走最近的路线”为由绕了路,到达目的地后还没按照计价器显示的金额正常收费,车费比往常多收了一倍。

  讲述:遭遇堵心出租车

  据白女士讲述,1月14日21时许,她与朋友聚会结束后,在石家庄工农路与中华大街口西侧打了一辆出租车,告知司机要到北二环西路与泰华街交叉口后,出租车沿着工农路一路西行。

  白女士说,此前她曾多次在此处打车回家,每次都是行驶到维明大街右转,再沿新华路到泰华街,但这一次司机却走到红旗大街后才右转。白女士提出质疑。司机称经红旗大街转西里街、再走中山路到泰华街才是“最近的路线”。

  到达目的地后,司机说车费为29元。“每次打车用不了15元,这回怎么多了一倍?”白女士不解,模糊看到计价器上有数字2和9,还没等看清计价器司机就清了零。白女士要了发票就下车了,到家后发现,发票上金额是“20.90元”,并非“29.00元”。白女士向运管处进行了投诉。

  记者通过电子地图查询发现,白女士提出的行车路线约为7.2公里,而司机的路线在红旗大街至中山路一段存在绕路的嫌疑,营运里程增至8.6公里。

  部门:10日内将作出答复

  燕赵都市报记者根据发票上显示的车辆信息致电石家庄市天朋出租汽车公司,工作人员查询后确认,白女士乘坐的出租车确为该公司所有,并称将会联系该车车主进行批评教育。

  燕赵都市报记者了解到,自2011年开始实施的《石家庄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四章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三条规定,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禁止强行揽客、拼客、异地待客、故意绕行;出租汽车客运驾驶员在营运中应按计价器显示金额收费。第七章第五十三条规定,出租汽车有强行揽客、拼客、异地待客、故意绕行行为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1月16日下午,记者从市运管处了解到,白女士的投诉已转到举报室,工作人员将对该出租车进行调查,若司机确实存在违规行为会进行处罚,将在10日内作出答复。

  提醒投诉举报请拨83622882 市运管处工作人员提醒,怀疑车辆并非正规出租车或司机存在绕路等问题,可拨打市运管处24小时监督电话83622882投诉举报。投诉举报时,乘客需提供车牌号码、上下车时间、起始地、目的地及车辆的颜色、型号、司机性别等信息。投诉举报受理后将由专职人员进行调查,并在10日内处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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