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日报讯(记者王丽强)石家庄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日前印发《201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方案基本框架》,明确今年新农合参合农民住院补偿封顶线从上年的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意味着参合农民将获更大实惠。
财政补助标准大幅提高
2015年石家庄市新农合参合农村居民个人缴费每人110元,较上年增加40元;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380元,较上年增加60元。其中,门诊统筹基金用于参合农民普通门诊就诊报销,按每参合农民不低于50元提取。特殊病种大额门诊基金用于特殊病种门诊就诊医疗费用报销,按每参合农民约15元计入。一般诊疗费包括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含静脉输液费,不含药品费、一次性耗材费)及药事服务成本,用于实行门诊统筹和基本药品零差率销售的乡、村两级一般门诊补偿,2015年按每参合农村居民每年25-40元计入。
大病保险基金按每人每年35元的标准提取,用于参合农民住院新农合正常补偿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达到一定标准后再补偿。大病保险实行市级统筹管理。
门诊统筹补偿无起付线全家通用
按照框架规定,新农合普通门诊费用补偿范围包括药品费、材料费、医技检查费、治疗费。门诊统筹补偿限于乡、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及养老机构内设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补偿不设起付线;原则上补偿比例乡、村两级50%,每参合农村居民年门诊统筹补偿封顶线可设定为100-300元,参合家庭成员可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