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具体操作上,参合患者门诊就医发生的医药费、检查费,由接诊定点医疗机构按补偿标准当即直接补偿,并由定点医疗机构打印补偿凭证,患者签字认可。各定点医疗机构每月在规定的时间将门诊处方、门诊补偿凭证(收费收据)、新农合门诊统筹补偿登记表、补偿汇总表一并报乡镇合管站进行审核,乡镇经办人员每月按规定时间上报县(市)经办机构复审,通过复审后,县(市)经办机构按审核金额及时拨付。门诊普通疾病的报销应实时结算,参合农民不得累计后参与报销。
一般住院年最高可补偿15万
住院补偿是新农合费用补偿中数额最大的一部分。2015年,石家庄市新农合住院补偿封顶线为每名参合农民每年15万元,不分医疗机构级别,全年累计计算,包括一般住院补偿、正常产住院分娩补助、特殊病种大额门诊补偿、意外伤害补偿及住院二次补偿。
一般住院补偿方面,市级推荐三套方案供各县(市)区选择。三套方案均将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分为六个层次,按照从乡级到省级以上的顺序,起付线依次提高,补偿比依次降低。其中,方案一中,乡级医疗机构住院补偿起付线低至100元,补偿比高达95%,补偿力度最大。在层次最高的省级以上医疗机构方面,三套方案都把起付线定为4000元,补偿比同样是40%。
市卫生计生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与上年相比,今年新农合方案的最大亮点是县、乡两级医疗机构的补偿力度进一步加大,可有效引导参合农民在县域就医,最大限度发挥新农合基金的补偿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