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所长介绍,一类“强免”疫苗的接种是国家提倡的,而且在不少地方的实际实施中是一种“类强制性”的状态。近年来,由于民众防疫意识的普遍提高以及政府免费提供,绝大多数居民也都会选择接种,但也有一些孩子可能会由于过敏体质等特殊情况不宜接种。“对于不适宜接种疫苗的孩子,应该由孩子的监护人联系接种机构或者正规的医疗机构,请医生开具相关证明,然后把这个盖章的证明交给学校就可以了。对于这些有特殊情况的孩子,学校不能因为没有接种疫苗而拒绝其入学。”
市教育局:查验接种证不能影响入学
那么学校和幼儿园在办理入学、入托手续时查验接种证明,要求孩子补种完疫苗才能入学,是否有相关依据呢?
石家庄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办公室的工作人员李辉告诉记者,为有效预防和控制相关传染病,石家庄市卫生局、石家庄市教育局曾在2011年制定出台了《石家庄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实施方案》。该方案要求,托幼机构和学校要将查验预防接种证纳入儿童入托、入学报名程序,在报名须知中明确告知查验预防接种证的要求,在新生入托、入学时或新接收转学儿童时查验预防接种证;对丢失接种证、未接种或接种不全的儿童督促其补种(补证)。
不过李辉同时表示,“因为漏种疫苗而影响孩子正常入学是绝对不可以的”。除非有极其特殊的情况,例如孩子需要接受特殊教育或者存在一些不适宜马上入学的重大疾病,可以先办理延缓入学手续,待合适时机再入学接受教育。至于因为过敏体质等特殊情况无法完成疫苗接种的,“可以根据市内各区的相关细则来处理,例如开具证明。但是绝对不能因此影响孩子接受教育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