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这种“买卖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河北明杰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惠民认为,从目前现行的法律法规来看,小产权房以及车位都不受法律保护。紫荆花园小区交房多年,开发商又回来“卖”车位,显然不尽合理,这种“买卖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即便业主们交了钱“买”了车位,所谓的车位使用年限40年也无法得到法律保障。
他说,按理说,小产权房是不允许对外买卖的。如今,不少外来户购买了小区小产权房,这种事实关系已经存在多年。那么,无论是外来户还是本村村民,都应得到同等待遇,不论车位是出租还是出售,都要首先得到多数业主的同意才可以,建议此事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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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好的双方协商呢 怎么至今没结果
□社区记者 丛俊儒
白可园小区物业在小区内画线收车位费,业主则认为物业此举会增加新矛盾(见本报8月11日A13版)。原来双方计划三天之后,就车位管理问题共同协商,然而超过这个时间点已多日,还没有一个具体的结果。小区一位业主代表说,现在小区维持物业收费之前的状况,业主们免费停车。
对方介绍说,根据小区目前的停车现状,业主有一个管理方案的草案准备与物业协商,但是多数业主代表认为小区目前首要的问题是成立业委会,停车问题待成立业委会之后,再制定方案。
昨日上午,记者向该小区物业的一位负责人进行了咨询。对方确认,目前双方就停车问题探讨,没有实质进展。对方说,物业方面的态度是,业主们可以成立业委会,物业愿意提供供业主们开会探讨的场所。但是成立业委会与协商停车管理问题并不矛盾,两者应该是同时进行。
对方介绍说,每辆车每月收费100元,这个价位并不是盲目制定的。小区的二次加压用电是物业支付,属于临时建筑用水性质的小区用水,物业每吨多掏2元多。制定这个价位,也是对公共支出部分的一种补充。“也许我们前期一些工作没做好,不过一切都可以协商。但是长期拖延下来,高成本的运营,不知物业公司还能支撑多久。”该负责人说。
一些业主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之前的物业也是在支付这些公共性的支出,车位费可以作为费用补偿,但是价位偏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