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7月石家庄大气污染颗粒物仍居首位

来源:河北新闻网  2015-09-07 10:36:10  责任编辑:王春锐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河北新闻网记者段丽茜)从石家庄环境监测中心获悉,按照各项污染物分担率评价,前7个月,颗粒物对石家庄市大气污染贡献率最大,其次为二氧化氮,臭氧排第三位。

    1-7月,PM10对石家庄市大气污染的分担率为35.8%,其中PM2.5的分担率为21.2%。二氧化氮的污染分担率为19.2%。臭氧的污染分担率为15.5%。一氧化碳的污染分担率为15%。二氧化硫的污染分担率为14.5%。

相关新闻

环保部副部长:提高大气污染治理水平

2015-09-07 10:35:19

“大阅兵”良好的空气质量让人们享受到了蓝天的美丽。谈到具体改进大气环境质量的措施,潘岳说,一是既要抓重点污染物,也要抓其他污染物。

石家庄大气污染:颗粒物仍居首位

2015-09-06 21:41:44

从石家庄环境监测中心获悉,按照各项污染物分担率评价,前7个月,颗粒物对石家庄市大气污染贡献率最大,其次为二氧化氮,臭氧排第三位。

滦县一塑料颗粒厂违法生产污染环境被关停

2015-09-06 11:02:39

近日,滦县公安局环安大队与县环保局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在滦县榛子镇查处一家违法排污的塑料颗粒厂。据介绍,日前该大队接县环保局通报线索,滦县榛子镇某村一家塑料颗粒厂存在违法排污行为。

融媒体矩阵

想爆料?请拨打新闻热线0311-67562054,登录河北新闻网新浪微博(@河北新闻网官方)或通过投稿邮箱:(hbrbwgk@sina.com)提供新闻线索;时评稿件请投kangkaige2010@126.com,或直接加慷慨歌Q群167277165。
  • 河北新闻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法律顾问:河北球衡律师事务所 杨建国
  • www.hebnews.cn copyright © 2000 - 2015
  • 新闻热线:0311-67562054 广告热线:0311-67562966 新闻投诉:0311-67562994
  • 冀ICP备 09047539号-1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06002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冀)字第101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3116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