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石家庄市启动不动产统一登记 原有产权证书仍有效

来源:石家庄日报  2015-12-07 09:44:06  责任编辑:王春锐

 

    原房屋等证书依然有效

    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制度,是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重要内容,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现代市场体系的必然要求,更是推进简政放权、减少多头管理、实现一个窗口对外,降低创业成本的有效举措。

    过去,房产、土地等证书的审批发放权归属很多部门。如今,市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正式揭牌运营,实现了政府部门统一协调,信息共享。今后,老百姓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只需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事大厅就能一站办理。有业内人士指出,不动产权证书涵盖了老百姓手中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房屋产权、宅基地使用权等多项不动产信息。在方便百姓和单位的同时,不动产登记的推进,将有利于解决各部门的信息孤岛、机构重叠等问题,进一步降低行政成本,提高政府管理效率和水平。

    对于原有房屋、土地等产权证书是否需要更换的问题,宋苏生表示,原房屋、土地、林地等不动产权证书依然继续有效,不强制更换新的证书。但不动产登记中心成立后办理买卖、变更、转移等过户手续时,换发新的不动产权证。

    此外,个人二手房买卖交易时,原来核发过土地证的,办理过户时必须同时提交房产证和土地证。通过中介办理二手房交易过户的个人,要提前通过正规中介机构进行查询,确认交易过户的房产信息和土地信息已经挂接,再签合同办过户。如果查询中发现信息尚未挂接,则由原房主到不动产登记大厅现场登记办理,工作人员将会及时上门进行土地信息测绘、登记,与房产信息进行挂接后,方可办理手续。

    市区内设两个办理点

    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大厅,记者看到,办事窗口以及咨询台的工作人员已经全部就位,业务办理窗口在之前房产登记的基础上增加了权籍业务窗口,该窗口将对不动产权属情况进行调查,对调查成果进行对接,确保登记需要。未来还将增加林地、水域登记等业务办理窗口。

    “为了方便市民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我们缩短了办理时限。”宋苏生表示,查封(预查封)登记为即办;一般抵押权、最高额抵押权登记为10个工作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建筑物抵押权登记和预购商品房抵押登记,不动产变更、更正、异议、预告登记以及换证、补证,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等业务均为15个工作日;土地、林地承包经营权相关登记和国有农场、林场、草场等土地使用权登记为30个工作日。

    据介绍,不动产登记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实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具体办理不动产登记有关业务工作。可办理不动产统一登记的业务为:土地、房屋、林地、水域等不动产登记工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暂仍由原发证机关办理,5年过渡期满后纳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在市区共设2个办理地点:新华区中华大街19号(原石家庄市房产登记交易中心),咨询电话85330961;裕华东路150号国际丽都2号楼,咨询电话83078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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