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5年12月份开始,高邑县国地税办税服务厅正式采用了“互相进驻”的方式,开展联合办税。这是高邑县国税局积极推进国地税合作深入进行的具体举措之一。
为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国地税合作工作规范,加强国地税合作工作力度,高邑县国税局积极与县地税局协调沟通,优化整合办税服务资源,确定采用“互相进驻”的方式,开展联合办税。国地税两局分别在对方的办税服务厅设置办税窗口,派各自人员进驻办公。国地税双方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合作规范的规定,落实纳税服务规范,联合为纳税人提供办税服务,统一服务标准,加强服务衔接。
自国税、地税双方互相进驻以来,高邑县国地税联合办税进展顺利,成效显著,切实解决了纳税人办税两头跑的问题,实现了纳税人“进一家门办两家事”。(李松波 王娴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