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1日石家庄市农业普查登记启幕

2016-11-23 08:52:09 来源:石家庄日报 责任编辑:张淑梅
全市第三次农业普查登记将于2017年1月1日按时开展。

    全市第三次农业普查登记将于2017年1月1日按时开展。届时,全市数万名普查人员将走街串户,全面收集农村、农业等情况,为研究制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新农村建设政策提供依据,为农业生产经营者和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据悉,此次普查共涉及全市23个县(市)区、220个乡(镇)街道、4044个村委会,168.3万农户和641万乡村人口。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是查清农业、农村、农民基本情况,全面了解2006-2016年间“三农”发展变化情况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日前,市政府出台《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重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通过丰富多彩的组织形式,切实做好对农民、农户及普查对象的宣传发动,扎实抓好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以下简称“两员”)选聘、业务培训、普查小区划分、清查摸底、入户登记和组织宣传等六项重点工作,明确责任,统筹推动,追踪问责,全面完成农业普查各项工作任务。

    按照《意见》要求,县乡两级农普办组织实施,村级负责选聘,保证每个普查区(行政村)配备一名普查指导员、每个普查小区(100户)配备一名普查员(每两个普查小区增配一名普查员负责PDA录入)。按照“每个行政村划分一个普查区、每100户划分一个普查小区”的原则,11月15日前,完成全市4000多个普查区、17000多个普查小区的划分和普查地图的绘制工作。

    由县、乡、村农普机构组织“两员”对普查区(行政村)进行清查摸底。12月20日前,完成清查摸底工作,填报普查摸底表,判定、筛选出普通农户、规模农业经营户、农业经营单位等普查登记对象,为明年1-3月份的普查登记奠定基础。

    各县(市)区于2017年1月1日按时开展农业普查登记。《意见》要求,“两员”要全面、准确、严谨、如实使用移动智能终端(PDA)分别采集农户普查表、规模农业经营户普查表和农业经营单位普查表指标数据并上传,普查登记工作须于2017年3月15日前完成。行政村和乡镇表采取以年报代普查的形式,于2017年4月底前通过网上直报系统上报。(记者 吴 温)

相关新闻

秦皇岛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会议召开

2016-11-11 15:00:16

11月10日,秦皇岛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召开。市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长、副市长王亚洲出席会议。

于保叙组织召开临漳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会议

2016-11-21 10:55:14

11月4日上午,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于保叙在政府后四楼会议室召开临漳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会议。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政策解读(十一)

2016-11-02 17:40:44

农业普查是和平时期的一次大规模社会动员,宣传发动工作是做好农普工作的重要前提和保障。

省督查组来张家口督查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

2016-10-28 11:27:21

10月26日至27日,省统计局总经济师殷志林率省农普督查组来张家口市督查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在27日召开的座谈会上,市委副书记、副市长李金华与督查组交换意见。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