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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高新区规范村级权力 严防村官腐败

2017-02-23 10:12:43 来源:石家庄日报

村里重大事项决策要走几道程序?村集体资产处置走什么流程?村级工作人员任用要不要村民代表大会讨论?涉农惠农补贴补助发放谁来监督?在农村,这些掌握在村官手中的小微权力,极易因为运行不规范,而让个别村官违纪犯错,甚至受到党政纪处理。2016年,石家庄高新区纪工委制定出台了《关于禁止村干部插手或承接本村范围内相关工程、供应和服务等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和《村级权力清单32条》(以下简称《32条》),从小处入手杜绝干部权力私化,推进村务工作的阳光操作,有效促进了农村基层廉洁建设。

《通知》紧盯“两类人群”,紧扣“四类事项”,通过签订“两份承诺”,明确“四个不得”,在源头上遏制了村官“染指”工程捞好处。《32条》本着清晰明了、便学易用的原则,充分征求组织、农业、民政、国土、社会事业、行政审批等多个涉农职能部门的意见建议,其中涉及集体管理事务17条,便民服务事项15条,基本实现了村级组织和村干部行使村务权力内容的全覆盖。

区纪工委针对每一项权力事项,依据政策法规,科学设置操作环节,绘制成权力运行流程图38张,将每项权力中决策、执行、公开、监督等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点,都在38张流程图中进行了重点体现,使监督预防关口前移到了权力运行的各个阶段。

区纪工委还将两项制度的执行监管,作为各级党组织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内容,党委负主责,纪委负专责,区直部门履行业务监管责任。设立公开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及时答复群众质询。(记者 张静雯)

责任编辑:王春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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