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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劣质散煤管控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2017-09-22 17:16:35 来源:石家庄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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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日报讯 (记者 张缘)今年以来,石家庄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劣质散煤管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劣质散煤管控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合法散煤经营场所由年初的538家下降到139家,取消散煤经销网点399家,先后取缔散煤无照经营231家,查扣劣质散煤2766吨(其中运输环节640吨),已抽检散煤856个批次,对不合格批次罚款90万元,协调公安部门行政拘留35名违法经营人员,强力规范了散煤市场经营秩序。

自市政府年初调整“禁燃区”后,鹿泉区在一个月时间内,全区75家散煤经营场所全部取缔完毕;行唐县也对全县96家散煤无照经营网点全部予以取缔,查扣没收散煤878吨;桥西区针对城乡接合部、城中村区域特殊情况,监管下移,与小区物业、楼长紧密配合,做到了实时监控;长安区对以前取缔的散煤经营场所严防死守,要求辖区监管人员每天都要将场所照片上传至区局,防止“复燃”;正定县织密监管网络,在每个村都设立了村民联络员,并给予查扣煤款的10%奖励,对有效解决农村散煤处置难问题起到了促进作用;高邑县主动联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散煤违法经营行为,共拘留违法经营人员12名,追逃2名。

同时,加大检测力度,提升散煤质量。今年石家庄市已抽检散煤856个批次,其中市工商局本级组织抽检691个批次,县(市)、区局自行抽检145个批次,散煤主体覆盖率超过了200%,从已出具的检测结果看,合格率达到95.8%,比去年散煤质量有了大幅提升。并严厉打击无合格质检报告运输散煤的行为。赵县、元氏、深泽、正定、栾城、藁城、灵寿、无极、新乐、平山等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与交管、质检等部门协调配合,采取设置检查站、加强道路巡查、公布举报电话等方式,对运煤车辆进行严格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散煤予以查扣。其中,赵县查处违法运输劣质散煤案件8起,查扣劣质散煤195吨,元氏13起141吨,深泽10起132吨,为石家庄市查处运输劣质散煤工作发挥了示范带头作用。

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石家庄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严格市场准入。对市政府划定的九区一县和建成区“禁燃区”,严禁散煤销售、燃用,发现一起,取缔一起。对其它区域的散煤经营户,严格审核检查,对无照经营以及没有环评的,一律予以取缔。对取缔的散煤经营场所,采取强硬措施,严防死守,防止反弹和“复燃”。同时,严厉查处非法运输散煤行为,积极联合交管、质检等部门,加大道路巡查和检查力度,对没有质检报告运输的散煤,一律查扣。在运煤主要道路上,设置散煤检查站,安排专人值守,加大对非法运输散煤的打击力度。重点加强对农村走村串户运输、贩卖散煤违法行为的查处,各地查扣的劣质散煤,切实妥善处置,移交给发改工信部门,或移交给当地发电和供热单位。

责任编辑:李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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