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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国家宪法日大型宣传活动在石举行

2017-12-05 11:30:00 来源:石家庄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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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省、市及各县(市、区)联合举办“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开展法治宣传和法律咨询服务。石家庄市主会场设在西清公园(省会法制公园)。

活动现场,悬挂着宪法日宣传主题横幅“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权威”。省、市270个部门、单位和团体,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和咨询。场内,电子大屏幕和LED宣传车滚动播放法治公益广告、普法宣传片、法治文艺节目、标语和普法动漫。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还增加了“普法大世界”,通过互动方式,提升群众参加普法活动的热情。在国税系统宣传展位前,摆放着多种相关法律政策宣传材料,市国税局副局长赵建平告诉记者,此次省市县三级国税部门联合组织活动,是为了让社会了解税法,遵从税法,让税法普及到每个人心目中,今天活动群众参与度高,说明社会了解法律遵从法律的意愿非常强烈。现场记者看到了一些“新”面孔,《河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石家庄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等一些贴近百姓生活的法律法规条例,首次在“12·4”集中宣传活动中亮相,市总工会有关负责人表示,要借助集中法治宣传这个平台,让群众及时了解新法律政策,做到依法维权。市普法办主任程晓光表示,“12·4”集中法治宣传活动,就是为各单位提供了一个落实十九大精神进行法律宣传的平台,希望群众通过这样一个平台,更深入地学习法律、了解法律,做到懂法用法,遇事找法,让法治精神更好地扎根基层。

据统计,当天,主会场共发放宣传资料26万份,设置展板652个,律师、公证员、人民调解员解答群众法律咨询,约1万名群众参与活动。

本次活动各县(市、区)设立了分会场,参与单位共计1122个,接待和服务4万多名群众,发放142.5万份普法资料。省、市领导董仚生、马兰翠、许宁、刘凯、郭运兴、楚行宇、刘胜、闫纯锴等到我市主会场参加活动。(记者 戴丽丽)

责任编辑:王春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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