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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可网上办理

2018-02-27 11:41:00 来源:石家庄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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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可网上办理

线下处理交通违法方式无变化

为更方便群众网上处理交通违法,防范“黄牛”非法牟利,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近日进一步完善了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在原有可以处理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基础上,新增了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功能,线下处理方式并无变化。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自2016年全国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建设应用以来,先后面向社会推出了考试预约、选号、交通违法处理等10大类130余项在线服务。目前,累计注册用户数量已达1.6亿,累计提供各类服务5.93亿次。

此次平台完善后,需要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驾驶人可通过“交管12123”App进行。驾驶人可自主选择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或者通过“交管12123”备案非本人名下的机动车,备案后,可以处理自备案之日起发生的有记分且单笔罚款金额不超过200元的交通违法行为。

新增这一功能后,驾驶人既可以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交通违法行为,也可以通过“交管12123”足不出户自助处理,为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查询和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提供了方便,减少了群众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排队等候的时间和出行成本。

同时,通过实名备案非本人名下机动车,还可有效遏制“黄牛”通过买分卖分非法牟利。

交管业务窗口现场申请绑定非本人机动车的规则:

1.用户同时绑定的非本人机动车不超过3辆(包括3辆);

2.用户历史累计绑定不得超过5个(包括5个)不同所有人的机动车。(原规定是:累计绑定不得超过10辆非本人机动车)

3.同一机动车最多同时被3个(包括3个)用户绑定(新增条件),在窗口绑定规则的基础上,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申请绑定非本人机动车增加以下条件:

(1)只允许绑定个人名下机动车,且被绑定车辆必须是小型汽车;

(2)被绑定机动车的车主必须是互联网服务平台已注册用户;

(3)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只允许申请绑定1辆非本人机动车,需绑定多辆的,到交管业务窗口申请绑定。

记者同时注意到,一些媒体将这一规定的解读为3月1日以后,就不能再用其他人的驾照销分了,实际上这是一种误读。2月26日,很多警务站及交警大队还因此出现了排队处理违章的现象。

记者咨询石家庄市交管部门工作人员了解到:此前,在石家庄市如果用他人驾照处理违章,需要车主及驾车人到各交警大队或车管所现场处理,目前线下的处理方式并无变化。变化仅发生在线上的处理:以前只有车主可通过“交管12123”App处理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新规出台后,车主亲友等用车人员也可以通过网上绑定车辆,并处理机动车交通违法。(记者胡雁冰)

责任编辑:李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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