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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交警路口整治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2018-03-23 09:11:13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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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交警路口整治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一小时30余人违法通行受到处罚

日前,石家庄市交管局大整交正如火如荼地进行,在春季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中,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是整治重点之一。3月22日早高峰,裕华交警大队对裕华路与青园街附近的行人和非机动车违法行为进行查处,1小时内便查获30余人。

早高峰一小时30余人被罚

3月22日上午7时30分,记者跟随裕华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来到裕华路与青园街口,对行人、非机动车违法进行查处。行动开始后,此时路口秩序较好,然而随着上班时间临近,一些着急上班的上班族不看信号灯乱穿乱行的情况开始增多。

7时45分许,一中年女子骑着电动车由南向北通过道路西侧斑马线,被一中队中队长米文志拦下。“斑马线是给行人走的,你骑了车,过斑马线的时候要推行。这么密的人流,骑车很不安全!”在对其进行教育后,米文志给她开出了10元罚单。

罚单还没开完,旁边又一名青年男子骑自行车从斑马线上驶来,被交警拦下,告知其违法行为后给其开出10元罚单。男子表示:“知道这种行为是违法的,但是平时习惯了,再加上我真的急着上班快迟到了,下次一定注意,任何急事都没有安全重要。”

记者在现场看到,当天早高峰时段的执法中,因骑行过斑马线被处罚的行人超过10人。有的甚至被交警拦下以后还懵然不知,不知道自己哪里违法了。直到被交警指出后,才恍然大悟。交警一律按照“不按照信号灯通行”对其处以10元罚款。

米文志告诉记者,很多骑车人欲左转过路口时,如果遇到前方红灯,为节省时间会选择先随同行人走斑马线到平行方向的马路。但骑着自行车、电动车就要按照非机动车的规则通行,走斑马线一定要下车推行。

交警介绍,在左转、直行同时放行的路口,为了避免非机动车和机动车混行发生冲突,骑行人应该通过“二次过街”完成左转,即先直行到路对面左转待行区,然后将车头左转,等交叉方向的绿灯亮起再直行。

推车过斑马线不仅是为了保护行人,对骑车人也是一种保护。以前就曾有过这样的案例:市民骑自行车过斑马线被机动车撞倒,在双方均没有闯红灯的情况下,骑车人由于没有下车推行,最后被认定也要承担一部分责任。

当日,在记者随同交警执法的1个小时的时间内,共有30余名行人、非机动车因违法通行受到处罚。

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处罚规定

米文志表示,经过一段时间的整治,路口通行秩序已有所好转。他们将继续严格执法,保持高压态势。同时也提醒市民,不能因为生活节奏快,路上赶时间,就忽视掉通行法规。

现场执法的交警介绍:“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已成为影响交通畅通的重要因素,对路口通行秩序产生了较大影响。比如,有些市民到路口后先向左绕行到对面的车道,再横穿马路,而且在斑马线上也不是推行,而是骑行,有的还带人,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对其他正常行驶的车辆也容易造成干扰。我们对非机动车和行人的治理,并不是为了约束大家,而是为了保障每一位交通参与者出行的安全,希望大家遵守交通规则,违法后能配合交警的执法,同时在出行时严格要求自己,守法依规出行。”

交警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行人未按交通信号通行、有人行道不在人行道内行走等行为,可以处警告或5元罚款。行人在车行道上坐卧、停留、嬉闹或者出售、发送物品、广告的,可以处警告或10元罚款。行人、乘车人穿越、跨越或者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乘坐两轮摩托车未在驾驶人的后座正向骑坐等行为,可以处以警告或者20元罚款。

非机动车驾驶人未按交通信号通行的、违反规定在机动车道行驶的、违反规定载人或者载物的,可以处以警告或者10元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醉酒后驾驶可以处以警告或者20元罚款。(河北新闻网记者刘涛 文/图)

责任编辑:李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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