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一次会议4月23日召开
4月17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决定,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将于4月23日召开,会期拟为两天。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司存喜,副主任楚行宇、安树国、韩保来、李志宏,秘书长张院生出席会议。
主任会议建议此次常委会会议议程为:传达学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审议《石家庄市公共文明行为条例(草案)》;听取市政府关于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听取市法院和市检察院部分被任命人员履职情况的报告,并进行履职评议;审议人事任免事项。(记者 王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