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新闻>>石家庄社会民生

夫妻俩把抵押房卖给他人

2018-04-20 09:31:05 来源:河北新闻网
进入移动版,省流量,体验好

河北新闻网讯(记者任利 通讯员李忠勇、郝红花)一对夫妻将抵押的房屋出售给他人,被法院判决双倍返还定金后又拒不执行。日前,井陉县法院执行庭一并执结两起房屋买卖纠纷和担保物权连环案。

张某和王某是夫妻。2017年1月10日,两人以43万元的价格将位于井陉县城富达山庄的一套房产卖给李某,李某当日向两人支付定金5万元。同年4月11日,双方签定了房屋买卖合同书,合同书中承诺并保证其房产无任何权属或经济纠纷。李某后来发现这套房产早已在某农村商业银行抵押,多次找张某和王某协商,两人既不给房屋,又不退还定金。李某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按合同规定判令张某和王某双倍返还自己定金10万元。

2017年9月1日,法院经过审理,查明张某和王某的这套房产于2015年10月8日在某农村商业银行分别办理最高额抵押30万元的合同和个人循环额度借款合同,该银行已申请法院对该房产进行拍卖,正在拍卖过程中。法院认为李某起诉张某和王某的事实属实,依法判决解除双方签定的房屋买卖合同,张某、王某返还李某定金10万元。

张某和王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2017年11月7日,李某向法院申请对其强制执行。法院执行庭决定将此案与某商业银行申请执行该房产并已进入拍卖程序的担保物权案一并执行。

法官考虑到房产拍卖成功率很低,即使拍卖出去也卖不上高价格,将此房产卖给李某是最好的选择。但李某因为之前的教训,不愿再购买。法官多次对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张某、王某夫妻将该房屋卖给李某,抵顶了10万元定金,同时用卖房款还清了某商业银行抵押的30万元借款及利息,李某、某商业银行和张某、王某对此结果都很满意。

责任编辑:李瑾
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
			河北新闻网
			官方微信
			
			河北日报
			客户端
			

相关新闻

电子报
网站首页 我要评论 分享文章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