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自己双重身份的便利,犯罪嫌疑人关某盗窃同事手机,并通过支付宝盗刷现金7000元。4月22日,在强大的抓捕压力下,关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2017年12月19日下午,家住栾城区的付先生报警称:18日夜间,他在北五里铺村租住处被盗手机一部,手机绑定的银行卡一小时内被盗刷现金7000元。接警后,栾城区公安局刑警二中队迅速展开侦查。通过大量工作,付某的同事关某进入警方视线。在调取支付宝交易记录及到银行交易记录等相关信息时,民警进一步判定关某有重大作案嫌疑。然而,当办案民警围绕该信息进一步查询时,却发现一丝诡异。转账银行卡所有人虽是关某,但除了姓名相同外,身份证号及出生日期均不一致,办案难度陡然增加,进程一度受限。
为进一步甄别,办案民警兵分三路及时与支付宝总部、内蒙古鄂伦春自治旗、黑龙江省北安县进行联系,围绕关某身份展开核查和布控抓捕。最终确定内蒙古鄂伦春自治旗关某某与黑龙江省北安县关某为同一人,嫌疑人关某持有双重户口。
确定犯罪嫌疑人身份信息后,办案民警开始针对关某实施抓捕。在强大的抓捕压力下,4月22日,关某在其家人陪同下主动到刑警二中队投案自首。经讯问,关某对自己耍小聪明利用双重户口的便利,盗窃同事付某手机,通过付某手机支付宝盗刷现金7000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关某已被栾城区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记者 程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