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新闻>>石家庄区县新闻

高邑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县总工会主席张建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18-05-08 11:28:39 来源:石家庄日报
进入移动版,省流量,体验好

日前,经市委批准,市纪委监委对高邑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县总工会主席张建刚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张建刚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超范围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和精神文明奖,且本人重复领取奖金、补贴。同时还存在违反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等问题。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监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张建刚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责任编辑:李瑾
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
			河北新闻网
			官方微信
			
			河北日报
			客户端
			

相关新闻

电子报
网站首页 我要评论 分享文章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