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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乐市环境违法有奖举报最低200元

2018-06-22 08:46:59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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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闻网讯(记者李春炜)为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更加有效地保护和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并鼓励和发动更多群众积极参与到生态环境保护中来,新乐市发布《关于建立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的通告》,建立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

为方便群众举报,新乐市设立了多级公开电话,接受群众举报。其中,新乐市政府设立市长公开电话;该市环保分局、水务局、气水办设立局长(主任)公开电话;各乡镇(街道)设立乡镇长(主任)公开电话,全天候24小时受理。举报人也可直接到环保分局、水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举报。

在对举报人的奖励方面,《通告》规定,有奖举报必须是实名举报。举报内容经查属实的,将对该案件的首名举报者,一次性给予举报人每件200元奖励。

同时,对于举报案件涉及违法违纪处罚的,除每件200元的基础奖励外,处罚金额超过1000元的部分,按以下标准计算增加奖励金额:1000元—5000元部分,按10%计算;5000元—10000元部分,按5%计算;超过10000元部分,按1%计算。

责任编辑:李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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