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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通报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2018-07-03 11:45:28 来源:石家庄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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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县前大章乡投头庄村党支部原书记王青安侵吞危房改造款问题。2013年2月,时任赵县前大章乡投头庄村党支部书记王青安在协助乡政府发放2012年本村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款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危房改造款23900元。王青安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司法机关已依法处理,违纪资金已被追缴。

行唐县翟营乡北翟营村干部和乡干部贪污危房改造资金问题。2014年5月至2015年1月,北翟营村党支部书记张树德在明知支部委员赵国平房子主体已完工的情况下,与乡民政所所长张宽顺、民政所助理员甄喜军二人商议,以赵国平的名义弄虚作假骗取危房改造资金16500元,之后四人私分。张宽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张树德、赵国平分别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甄喜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被追缴。

井陉县天长镇郝家窑村办理低保收取费用问题。2012年1月,经村委会主任梁义生同意,郝家窑村在为村民办理低保手续过程中,收取费用4500元。梁义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收取的费用全部退还低保户。

平山县蛟潭庄镇蛟潭庄村违规使用低保款、扶贫资金等问题。蛟潭庄村2014年将15万元扶贫养羊项目资金,用于村街道硬化及其他杂项开支,2015年度及2016年度将低保款用于支付全村村民的合作医疗款等开支。蛟潭庄镇分管民政工作的副镇长、包村干部刘苏军,镇民政所所长崔建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村党支部原书记梁志敏、村主任李秀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村党支部书记刘俊伟、副书记梁拴平、委员梁何计、村会计韩贵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责任编辑:李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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