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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交警查扣拼装二轮电动车

2018-07-10 16:39:31 来源:石家庄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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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扣拼装二轮电动车

交警:不要自作聪明加宽加重

图为被交警查扣的“三车”及“拼装车”。 记者胡雁冰摄

由于市区禁止“三车”上路行驶,一些小作坊企业在二轮电动车基础上进行加宽、加重,制作出货用“电动车”售卖。7月5日,裕华交警在对“三车”进行专项查处行动中,查获了多辆这种车辆。交警指出,这类货用“电动车”属于“拼装车”,禁止制作、销售及上路行驶,一经发现将予以查扣。

当日9时30分,记者随裕华交警大队在仓兴街与石栾路口处查处“三车”,多辆上路行驶的三轮、四轮电动车陆续被查。这些车行驶过程中有的走非机动车道,有的则进入机动车道行驶。记者看到,这些车辆均为给各个摊点、小商店送货的车辆,拉运的货物包括调料、小吃、蔬菜、饮用水、饮料、工地配件等。

该路口还有多辆送货的改装“电动车”驶过,陆续被交警拦停,要求其到路边接受处理。记者注意到这种车虽然也是两轮,但外形要比普通的二轮电动车更长、更宽,后座上安装了大大的货架,其中很多还加装了减震弹簧和挡板,装载两百斤货物不成问题。其中一名改装电动车的驾驶人说,自己是被人雇来送货的,并不知道这类车辆也是非法车辆。现在电三轮不能上路了,老板说这车子没事,不会被查扣的,所以他就骑着这种车辆上路了。

到上午11时许,交警在现场共查扣各类三轮、四轮电动车,二轮改装“电动车”及摩托车共11辆。驾驶人卸货后,交警呼叫拖车前来将这些车辆查扣,并要求车主携带相关手续到交警大队依法依规接受处理。

裕华交警大队中队长王涛表示,按照电动自行车技术规范的国家标准,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5公里,整车质量不超过55公斤。而这些加宽、加重的二轮电动车,车身庞大、速度快,均为运货使用,已不属于“电动自行车”。石家庄市禁止“三车”上路后,一些小作坊生产这种车辆,目的就是以最便宜的成本多拉货,但这种比普通电动自行车大出一圈的车辆对其他行人、非机动车和驾驶人本身的安全都构成了威胁。

据介绍,这种加宽、加重的二轮电动车属于“拼装车”,违法上路行驶除将查扣车辆外,还将对驾驶人处以500元罚款。如果驾驶人有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还将被吊销。石家庄市交管部门将对各类“三车”及改装、拼装车持续打击。(记者胡雁冰)

责任编辑:李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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